刊登在大纪元2013年11月29日及Lawyers.com的移民法律问答

问答 1. 2. 3. 4.


问答 1.

电子旅游许可免签过期 如何申请结婚绿卡

问:我于2010年11月持电子旅游许可(ESTA)免签入境,逾期居留超过2年而且I-94卡或I-94W卡也丢了。我不记得在机场填过这张卡。我打算和我的男朋友结婚,他是美国公民,我们住在一起,希望在美国申请绿卡,是否有可能?

李律师答:

为了获得入境记录,你可以向移民局提交I-102表来申请补发I-94或I-94W卡。一旦拿到补发的I-94卡,你或许可以通过和美国公民结婚调整身份。请注意以前有人持ESTA免签入境后逾期居留,最后申请调整身份没有通过。据我所知,目前移民局会处理这类案子。你应当和当地的律师联系,了解一下当地移民局办公室是如何处理你这种案子的。

问答 2.

没有身份的人申请F-2签证

问:一个没有身份的人在美国和F-1签证持有人结婚,请问这个没有身份的人是否可以在美申请F-2学生家属签证?是否有机会转换成为F-2身份?

李律师答:

要转换为F-2身份,当事人必须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。有时移民局会有予以少数的例外,但原则是:必须保持现有的非移民身份才有转换身份的资格。


问答 3.

再次提交未婚夫/妻移民签证申请

问:我和我的未婚妻停止了移民签证申请案,我们应当如何恢复原案,我的案件仍然在系统中吗?我应当如何做?

李律师答:

如果你和你的未婚妻已向领事馆取消移民申请案,你们需要重新在美国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-129F表,从头开始。当然你会被问及先前取消文件的理由。


问答 4.

I-130,I-485和I-765同时提交

问:我是否可以同时提交I-130、I-485和I-765?还是说我要先提交I-130,等收到I-797收据后再提交I-485和I-765表?

李律师答:

如果你是合法入境或者执回美纸入境,并且申请事项属于以下情况之一,你可以同时提交这几个表:1)你提交的是不受配额限制的申请,如美国公民的配偶、父母、21岁以下未婚子女。2)优先排期的申请,处于“有名额”状态,并保持原身份。3)符合245(i) 的资格,即2001年4月30日前有人为他提交劳工纸或移民申请,而且2000年12月21日人身美国。

如果你不是以上几种情况,你需要先提交I-130申请,然后等到亲属类别排期到了,如果无法调整身份,可通过全国签证中心完成领事馆作业程序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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